在當前情況下很多單位為了度過寒冬,
紛紛是進行了各種方式的瘦身,
其中采用比較多的方式就是縮減人員降低成本,
根據勞動法按程序有些人員可以減有些卻不行,
如果不知道很可能會造成違法。
其中這樣的五類人員不得裁員:
一是保留勞動關係服兵役的人員,
即之前在服役前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,
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勞動關係。
二是擔任工會職務的人員,
這類人員如果勞動關係到了相應的合同時間,
應該順延其相應的勞動關係合同而不得解除。
三是懷孕或哺乳期的女性職工,
單位不得以女性懷孕為由解除勞動關係,
合同到期的應該自然順延勞動關係時間。
四患有職業病的勞動人員,
在本單位患有職業病的人員,
在職期間單位不得以其他理由解除勞動關係。
五即將退休的勞動人員,
麵臨退休的相應的人員,
單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勞動關係。
違反以上相關規定的可以視為違反勞動法,
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你遇到哪些相應的問題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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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我是大鵬,職場HRVP 高級人力資源師 職場自媒體優質作者 關注我,幫你快速成長成為職場精英,教你做好職場副業增加你的收入,幫你維護個人職場權益,有問題留言幫你解答)